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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意见》重点把握八个方面

养殖知识网     发布时间:2015-03-06   
(一)以“三权分置     ”重大理论创新为指导     “三权分置”是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的重要基础,既可以维护集体土地权益,保护农户的承包权益,又能够放活土地经营权,解决土地要素优化配置的问题;既可以适应二三产业快速发展的实际,让农村劳动力放心转移就业、放心流转土地,又能够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形成,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总之,实现“三权分置”,是一个重大理论创新,也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基本遵循。     (二)抓住稳定承包关系这一基础     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关键要搞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颁发权属证书,强化物权保护,为土地经营权流转奠定坚实的产权基础。     (三)确保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序进行     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不超越阶段;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强迫命令;保护经营者权益,不随意毁约;遵守法制规范,不留隐患漏洞。     (四)把握好规模经营的度     土地经营规模要与农业劳动力和人口流出相适应,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发展与稳定。《意见》提出,对土地经营规模的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土地面积10~15倍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     (五)在稳定家庭经营基础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要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促进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任何改革创新都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任何改革创新都要得到农民的认同,即使办好事,首先也要农民愿意。     (七)坚守农地农用的底线     加强对工商企业下乡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准入监管,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搞“非农化”建设。     (八)重点支持粮食规模化生产     要尽快落实《意见》中的扶持措施,在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区,引导经营主体生产粮食;合理引导粮田流转价格,以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稳定粮食种植面积,调动流入方种粮积极性。

    (摘编自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宣传贯彻《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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