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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养殖知识网     发布时间:2018-03-14   

农业部和财政部在2016年继续在我省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通过财政“以奖代补”方式,扶持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建设储藏、保鲜和烘干设施。

我省奖补范围是2016年新建的马铃薯贮藏窖和果蔬贮藏库。奖补对象是项目实施区域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初加工设施,经县级农业、财政等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向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兑现奖补资金。

设施类别

规 格

补助标准(元)

热风烘房

3吨/批

30000

设施类别

规 格

补助标准(元)

 

贮藏窖

20吨

10000

60吨

21000

组装式

冷藏库

50吨

54000

100吨

105000

第一步:农民和专业合作社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三份到项目实施乡(镇)政府领取填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奖补设施建设申请表》,一式三联,每个设施一份申请表。每个农户申请建设不超过2座,每个专业合作社申请建设不超过5座。

第二步:乡(镇)政府审核盖章后报送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批,审批后农民和专业合作社留存申请表第三联,并按照批准建设种类、型号进行施工建设。

第三步:设施建好后,持申请表第三联到县级农业局申请验收。联合验收组验收后在申请表验收人栏内签字盖章。

第四步:联合验收组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兑付奖补资金。

农业部门将对申报成功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人员进行免费技术培训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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