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粮食主产省农业大灾保险试点
养殖知识网 发布时间:2018-03-12
为贯彻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近日,财政部会同农业部、保监会研究制定了《粮食主产省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并印发了《关于在粮食主产省开展大灾保险试点的通知》,明确提出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200个产粮大县,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2017年和2018年,试点保险标的首先选择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
据悉,此次试点工作优先将具有较好保险工作基础、生产经营以适度规模经营农户为主、具有较强代表性的产粮大县列入试点范围,确保试点可复制、易推广,并合理确定适度规模经营农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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