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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家庭农场贷款模式

养殖知识网     发布时间:2016-08-27   
湖南家庭农场贷款模式目前,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设立“家庭农场”贷款科目,采取“公司+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农户”和订单农业、农场经营权质押等方式,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
“公司+家庭农场”就是由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家庭农场担保,向农行申请贷款,担保额度纳入该企业在农行的授信总额度;
“家庭农场+农户”就是由家庭农场为向其提供下游报务的农户担保;家庭农场贷款除了能提供抵押物外,还可以全年的订单、农场经营权作质押。
家庭农场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采取自然人保证担保的,单户贷款最高额度可达30万元(含)。家庭农场贷款的评级、授信、用信可一次性完成。家庭农场贷款除了用于流动资金外,还可购买农机具、用于农田基本建设等。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将从事规模经营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明确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7月,中国农业银行出台了《中国农业银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单户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额度提升到1000万元。根据客户经营现金流的特点设定了更加科学灵活、符合实际的贷款约期和还款方式,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针对农村地区担保难的问题。
《办法》创新了农机具抵押、农副产品抵押、林权抵押、农村新型产权抵押、“公司+农户”担保、专业合作社担保等担保方式,还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信用贷款。按照规定,借款人必须是有本地户口的家庭农场经营户、家庭农场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拖欠他人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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