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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口岸迎来首批进口巴西鸡大腿

养殖知识网     发布时间:2017-04-16   

  记者从宁波梅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日前,一批来自巴西的冻鸡大腿顺利运抵梅山保税港区,进行入境仓储检验检疫并中转。该批鸡大腿共计27000千克,货值约35100美元。这是梅山保税港区2010年封关运作以来,首次进口此类肉类产品。

  据进口商宁波锋芒进出口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该批进冻鸡大腿价格低廉,肉品质量上乘,还未达到梅山口岸就已被货商抢订一空。这批货物主要销往上海、杭州、江苏等地的超市、高星级酒店。

  中国是巴西鸡肉制品的第二大进口国,2016年上半年,中国的进口量上涨了110%。今年,巴西的鸡肉出口量将提高8%,有望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肉鸡出口国。

  据了解,巴西每年会向世界150多个国家出口肉鸡,该国对本土肉鸡的质量十分重视。巴西对养鸡实行原产地登记、强制性生长记录制度和屠宰许可证制度。屠宰厂须在验证鸡的生长记录和经过抽样检疫合格后才能宰鸡。今年,巴西家禽业联盟和巴西出口与投资促进局还共同合作发布了“巴西肉鸡”质量合格印章,该印章现已获得国际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未来巴西出口的肉鸡必须经过七十多项检测,并经巴西家禽业联盟的专业技术委员会认证,才会盖上“巴西肉鸡”印章,出口到世界各地。

  本次进口巴西冻鸡大腿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是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肉类进口口岸,梅山检验检疫局指导帮助企业按照有关管理要求,开辟了专门的进口肉类查验区,并对用于存储进境肉类产品的冷库和加工使用单位实行备案管理,肉类进口前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梅山出入境检验检疫人员告诉记者,进口肉类产品运输到港,企业报检后,检验检疫部门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对产品进行现场查验以及实验室检测,检验均合格后,方可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许货物上市销售。市场上凡具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境冻肉产品消费者均可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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