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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多措并举规范生猪养殖业 养猪场或仅留64家

养殖知识网     发布时间:2019-04-02   
  为了更好保护我市绿水青山,1日,市政府原则通过《厦门市生猪养殖空间布局与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未来我市将多措并举,减少生猪养殖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从空间布局来看,《规划》明确将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和海沧区划为生猪养殖禁养区,将同安区和翔安区划为生猪养殖限养区,在同安区和翔安区行政辖区内部再细分划定生猪养殖禁养和限养区。

  对于限养区,对生猪养殖也提出要求。我市将继续推进生猪规模化养殖,逐步清退500头以上散养户。《规划》明确,治理后,全市拟仅保留存栏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64家。这64家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并通过验收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否则将予以关闭退养。

  通过加快传统规模养殖向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的生态生猪养殖方式转型,力争到2020年,生猪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实现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目标。

  近年来,在保障我市猪肉供给的同时,生猪养殖因过去零散分布,养殖方式粗放,给我市生态环境带来较大的威胁。粗放养殖不仅会污染空气,更重要的是会造成水体、土壤污染。据调查,全市仅约5%的规模化养殖户采用处理技术、建设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而占全市生猪养殖户总数95%左右(约7000-8000户)的500头以下的散养户直接采用水冲粪工艺,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田地、溪流,对环境产生了严峻的影响。环保部门监测分析,造成岛外溪流水质严重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大量的生猪养殖污染物排放。据测算,一个存栏300头的养猪场,每年至少排污1000吨,其中约含3吨氮和1吨磷,高浓度养殖污水进入地下水,导致周边水体丧失使用功能,甚至为持久性的有机污染,特别是农户零散养殖,区域性养殖密度过高或者根本没有耕地吸纳粪污,带来的污染更加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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