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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洒蟹药十不宜

养殖知识网     发布时间:2017-07-16   


    不宜部分泼洒  只有全池均匀泼洒,不留死角,使整个蟹池池水同时达到杀灭病虫害的药物浓度,才能起到理想的效果而不至于杀灭不彻底,造成旧病复发。

  不宜在下风处泼药  在下风处泼药不利于药物均匀扩散全池,而应从上风处泼洒蟹药。将药物充分溶解后,适当地加以稀释,再均匀地泼洒于蟹池,从上风处向下风处全池泼洒。

  不宜缺氧时泼药  在蟹池缺氧时泼药,会加重病情,引起蟹的大批死亡(增氧药物除外)。

    阴雨连绵和天气突变时不宜泼药  阴雨连绵、气压低或气温骤变突降暴雨,都会使池水缺氧和引起水质骤变,这时不宜泼洒药物,否则蟹会缺氧甚至大批死亡。泼药应选择晴天、天气凉爽时进行。

  不宜清晨泼药  池塘中的溶氧经过蟹类等水生生物一夜的消耗,含量已非常低。若清晨泼药易使蟹缺氧上岸。泼洒蟹药最适宜的时间是在傍晚之前。

  不宜投饵前泼药  投饵前泼药会影响蟹的正常吃食,所以应在蟹吃食后进行。

  不宜泼未溶解的药物  如未溶解的生石灰、漂白粉颗粒常被蟹等误食而导致死亡。药物应充分溶解后方可向蟹池泼洒,对部分无法溶解的颗粒要清除。

  不宜过量用药  过量泼药常造成死亡事故和污染水质,用量应严格按要求进行,不可随意增加。

  失效药物不宜使用  使用失效药物不可能收到理想效果。选药时应注意在有效期内,另外还可用肉眼观察判断,如生石灰为块状、漂白粉不结块或颗粒为有效;硫酸铜呈绿色结晶为有效,而呈铁锈状即为失效。

  药物不宜随意混用  混用蟹药应有科学性,不能乱搭配,必须注意混用后要能提高药效或各自能消灭不同类的病虫害。另外,药物混用后对蟹不能产生药害和药效相抵消。常见药中不能混用的有:漂白粉与生石灰、硫酸铜与生石灰、敌百虫与生石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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